济源人事考试考场纪律
一、应试人员在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正式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放靠近走道一侧的上角,以备核对。应试人员不得坐错考场或座位。
二、应试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中途不得提前退场。
三、应试人员只准带正式身份证、准考证、钢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及规定物品,不得携带传呼机(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和书籍(另有规定者除外)、笔记本、纸张、报刊、涂改液等物品进入考场。带上述东西的应考人员,必须将其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点统一保管,考试后领回。开考后,应试人员不得互相借用文具或其他工具。
四、开考后,应试人员首先应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涂)所在地区(省、地、市)、单位、姓名、准考证号等,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任何标记,不得随意涂改姓名、准考证号。如姓名、准考证号写错确需涂改的,报请监考人员核准签名并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中注明,否则,试卷按零分处理。
五、应试人员坐错考场或座号的,试卷按零分处理。
六、应试人员一律用蓝、黑色字迹钢笔或圆珠笔一种工具答题,中途不得更换,更不得使用其他颜色的笔,否则试卷作废(需用铅笔画、涂的除外)。答案写在草稿纸上成绩无效。
七、考试时间不超过150分钟的,应试人员原则上不得申请上厕所。超过150分钟的考试或特殊情况,必须申请上厕所的人员,应服从监考人员的安排和监督。
八、应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不许说话、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偷看或抄袭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场内禁止吸烟,交卷后应立即退场至警戒线以外。
九、应试人员应自觉服从管理,接受监考、巡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辱骂威胁、报复监考、巡视和场外考试工作人员。
十、考试结束铃响,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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