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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站式服务大厅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企业人才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2-02-22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人才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建成全区统一、高效的人才数据库,根据工作要求,在示范区范围内开展企业人才信息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对象及内容  

        (一)高层次人才

        1.截止2021年底,在本企业开展项目或生活的外籍专家(要求持有外国专家证),包括外国高端人才(类)、外国专业人才(B类);

        2. 截止2021年底,参与本企业项目合作的国内专家中,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院士、万人计划专家;

        3. 截止2021年底,国内专家(含高级职称与硕士及以上学位双拥有的人才)。

        (二)企业人才

        1.截止2021年底,高级技术职称人才,中级技术职称人才;

        2.截止2021年底,企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2021年引进的人才需进行标注);

        3.截止2021年底,技师以上人才。

        (三)主要内容

        1.基本信息采集内容包括基本信息、专技资格、技能鉴定资格、从事项目、引进时间等。

        2.成果信息采集内容包括科研项目、论文专着、鉴定成果、授权专利、荣誉奖项等情况。  

        二、信息采集程序及方法

        信息采集工作采取企业填报,片区管理办公室、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汇总,各人社所统一协调的方法进行。

        (一)各企业根据要求如实填报人员信息情况并提供相应协议、合同等佐证材料。信息打印纸质文件一式4份上报,并盖公章。

        (二)示范区工科委负责采集区重点企业人才信息,对企业上报采集的信息汇总直接报市人才交流中心;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负责采集本辖区企业人才的信息,对企业上报的信息进行统一汇总。

        (三)各人社所负责与各片区、各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对接。向片区、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并与分管企业的片区、镇的机构对接,把采集信息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企业,企业填报后,各片区、镇采集的信息统一由各人社所进行上报市人才交流中心。

        (四)各人社所所长作为信息收集员和上报员,将汇总后的信息采集表,打印纸质文件一式4份上报,并盖公章和审核人签名。

         三、信息采集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采集。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企业人才信息采集工作,要加强宣传发动,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人才信息采集广泛、全面、真实、准确,为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2.严格审核信息,确保准确全面。各相关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选准选好信息收集上报人员,加强信息采集工作管理、指导和审核,确保人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做到不遗漏、不错报。

        3.按时汇总上报,严格信息管理。各人社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信息采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和及时顺利完成。汇总后的信息于20211230日前上报市人才交流中心。要遵守保密原则,做好采集信息的保密工作,未经核准,任何人才信息不得公开发布,不得披露给任何其他人员和机构。  

        联 系 人:孙健  

        联系电话: 0391-6638878(济源市人才交流中心)

         

        附件1. 企业人才信息采集汇总表.doc

                    2.2021年企业各类人才花名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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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