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示范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按照示范区党工委书记、市委书记史秉锐同志“强化一家人思想”、“要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大力弘扬店小二精神”等有关要求,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示范区人才办)会同编办、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对全区人才需求进行了初步征集,计划开展2021年济源示范区“智汇济源”计划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为做好人才引进各项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需求导向,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示范区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坚持高端人才和青年人才引进相结合,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坚持“刚性”引才与“柔性”引智相结合,集中引才与长效聚才相结合,发挥集中招才引智规模效应,以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省内外专场定向人才引进为重点,统筹实施“智汇济源”计划,广泛吸引各领域优秀人才在济创新创业,形成一支高素质高层次人才梯队,为示范区产业转型、城市提质、生态建设、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助力全面建设又富又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济源开好局、起好步,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部地区崛起中奋勇争先,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济源出重彩的绚丽篇章。
二、引进原则
(一)党管人才原则。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由示范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组织部、宣传部、编办、教体局、工科委、财政金融局、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卫健委、传媒中心等单位按职责分工,协作配合共同做好2021年济源示范区“智汇济源”计划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及管理服务工作,统筹推动各方力量管好用活引进人才,为引进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优良的服务。
(二)服务发展原则。立足济源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与主导产业、重点工作相结合,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下沉一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重点围绕经济发展、科技创新、节能环保、电子信息、金融服务、安全生产、城市规划、城市管理、现代物流、水利建设、乡村振兴、生物医药、文化旅游、社会治理等示范区重点行业领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重点围绕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决策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
(三)按需引进原则。由组织部(示范区人才办)、编办按照200名的总数设立示范区人才专项编制,专门用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从严从急、按需使用、人编对号、人去编销”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循环使用。2021年拟引进100名以上,引进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在具体岗位及专业设置中,批准使用该人才引进名额的单位原核定事业编制不变,引进人才调动、离职时,组织部(示范区人才办)、编办将该名额收回重新调配,循环用于示范区各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以此破解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难”问题。
三、引进计划
(一)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
1.引进名额及具体要求
(1)引进名额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受名额、岗位及专业限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引进名额为100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均不在引进范围。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已聘任在副高级及以上岗位两年及以上)。
(2)年龄要求
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及以后出生),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及以后出生)。报考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及以后出生),教授50周岁以下(1971年4月及以后出生)。
(3)岗位及专业设置
在各单位2021年1月份申报的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的基础上,岗位设置以专业(学科)门类为主,确因岗位需要明确到具体专业的,应为所有相近专业。在面试资格确认环节进行专业甄别时,参考中央和国家机关、河南省省公务员招录以及其他地市人才引进工作有关做法,采取从宽原则掌握:即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个别设置具体专业的,相近专业同样具备报名资格。对于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专业(学科)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宜宽则宽、能宽则宽,一把尺子量到底,最大限度拓展选人用人视野,切实增强济源对外来人才的吸引力,逐步形成“人才洼地”效应。
(4)其他要求
2021年4月及之前为济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纳入此次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类别。
2.引进方式
按照中央、省人才引进政策有关规定,通过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予以引进。根据报名人数和通过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考试形式,原则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采取“面试+考察”或直接考察的方式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采取“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另,针对济源职业技术学院专升本急需一定数量的博士、教授的特殊需要,在这次人才引进中,建议对报考济源职业技术学院的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教授通过“绿色通道”,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引进。具体工作由职业技术学院会商组织部(示范区人才办)、编办、人社局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3.时间安排
5月初发布公告,5月中下旬公开报名(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由系统即时自动审核,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暂不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规定时限内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职位),6月上旬举行笔试,7月中旬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及确认、面试和体检(面试前,依据报考条件及岗位专业设置,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8月下旬至9月初进行组织考察,9月中旬前完成聘用程序。
4.职责分工
组织部(示范区人才办)统筹实施,编办、财政金融局、人社局共同参与,相关用人单位做好配合,驻部纪检组全程监督。其中,公开报名、面试资格审查及确认、考察由组织部(示范区人才办)、编办、人社局共同负责,财政金融局及相关用人单位联审联查;在审查时报考专业出现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党委(党组)研究提出审查意见,报示范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笔试、面试及体检由组织部(示范区人才办)牵头,人社局具体承办,纪工委监察工委、编办、财政金融局、公安局、教体局、卫健委、传媒中心等共同参与。聘用手续办理由组织部(示范区人才办)牵头,编办、人社局共同实施,相关用人单位具体办理。
(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
1.引进方式及具体要求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主要指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大社会影响、较强创新能力以及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济源创办企业或设立科研机构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团队),符合《关于实施“智汇济源”计划加快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的意见(试行)》规定的人才类别。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受聘到企业从事研发工作的,由企业自行引进。受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任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创办企业的,由注册地党(工)委负责引进,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经评审认定后,符合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条件的,享受有关扶持政策(详见附件1)。
鉴于此类人才要求条件高,引进难度大,凡愿意到济源创新创业的,均予以引进,不作数量限制,不受年龄限制。
2.时间安排
4月底前发布公告,引进时间为2021年全年。
3.职责分工
组织部(示范区人才办)牵头,工科委具体负责,教体局、公安局、财政金融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配合。
(三)企业自主引进人才
1.引进方式及具体要求
由企业自行自主引进,用人企业和引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后,于3个月内报组织、人社部门认定和备案,可享受示范区财政相应奖补政策。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通过市场化方式运作,由示范区各大中小企业面向国内外引进,引进人才所需学历学位、专业、岗位及名额由企业按照自身需求自主掌握,引进程序由企业自行设置并实施,示范区财政根据企业自主引才层级及数量予以相应补贴。同时,设置示范区“招才引智”专项奖,对于在人才引进、柔性引才等工作中成效显着,为示范区人才事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用人企业、单位和优秀人才(团队)予以表彰,进一步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具体政策见附件2)
2.时间安排
4月底前发布公告,引进时间为2021年全年。
3.职责分工
由组织部(示范区人才办)牵头,人社局具体负责,各用人企业自行组织实施。
四、各类引进人才政策待遇
(一)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列入事业全供编制,属用人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享受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同时享受以下人才引进扶持政策。1.管理岗位。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5年以上工龄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事业单位管理6级职员工资待遇,并视条件安排管理7级及以上岗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享受事业单位管理7级职员工资待遇,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事业单位管理6级职员工资待遇,并视条件安排管理7级及以上岗位。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事业单位管理8级职员工资待遇,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事业单位管理7级职员工资待遇,并视条件安排管理8级岗位。2.专业技术岗位。已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原职称待遇不变,并在职级晋升中优先。没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直接参评副高级职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直接参评中级职称,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直接认定初级职称(享受初级职称最高岗位待遇)。3.优先列入示范区优秀年轻干部调研人选。对试用期满、经考核表现优秀的引进人才,优先列入示范区优秀年轻干部调研人选,进行重点培养管理。
(二)普惠性人才政策。所有引进人才,除享受所在事业单位(企业)相应工资、福利、绩效等待遇外,按照规定享受示范区出台的普惠性人才政策。
1.生活补贴:对新引进(2018年1月1日及以后)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来济工作和创新创业的,三年内按每人每月2000元、1300元、7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2.住房政策:为引进人才(含以往引进人才)提供一套住房供其居住,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5年内免租金;其他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5年内免收50%租金。对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济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5万元、7万元和3万元购房补贴。3.高校毕业生创业补助: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可享受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优秀企业可获得2万元—10万元创业奖励。
(三)高层次人才政策(详见附件1)。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加强领导。2021年济源示范区“智汇济源”计划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在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进行,组织部(示范区人才办)牵头抓总、统筹推进,示范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组织实施。相关公告公示等经示范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受委托的副组长审签后,由示范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行文、对外发布并负责政策解释,其中人才引进总体方案、聘用文件,以示范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文件行文。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便于工作推进,建议成立2021年济源示范区“智汇济源”计划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专班,由李哲副书记任专班组长,王惠民副市长、仝柯峰部长任副组长,专班办公室设在组织部(示范区人才办),由李英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剑波同志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成员为示范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工作人员。
(二)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叫响“智汇济源”人才集聚品牌,使企事业等用人主体单位了解掌握济源的人才政策和人才引进的重要性,主动参与人才引进工作;各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各行业引进、培养、使用人才的成功经验,特别是加大对作出突出贡献人才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人才引进工作开展。
(三)待遇落实。各类引进人才按照济源有关文件规定程序兑现有关待遇,由财政金融局、人社局、工科委、住建局等示范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问题的协调和解决工作,确保各项待遇落到实处。
附件:1.济源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政策摘要
2.济源企业自主引才政策扶持
示范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