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就业
来源: 日期:2021-12-14
人才配偶就业政策。
妥善安置配偶子女。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配偶按原工作单位性质,可随迁到我市工作,组织人事部门给予协调调动工作;引进人才配偶暂未就业并符合就业条件的,由相关部门负责协调安排工作,或通过市场化运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就业(济办〔2018〕4号:中共济源市委办公室济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智汇济源”计划加快引进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的意见(试行))。
配偶安置: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由相关职能部门按原工作单位性质,给予协调调动工作;暂未就业并符合就业条件的,由相关部门负责协调安排工作,或通过市场化运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就业(济区人才〔2021〕2号:《2021年“智汇济源”计划人才引进工作总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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